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還是想偷偷保存一些,就讓諾曼任性一下吧

政令宣導

十多年沒在報紙寫東西,自從「復出」以來,許多舊雨新知來信頻表失望,說少了某種味道 。

失望是有點奇怪,因為不光是報紙上寫的,就算過去寫的,也沒什麼好指望。過去,只要有
人跟我說他想轉載我寫的東西,那麼,他轉載的那個地方,我大概從此以後就不敢去看了,
因為我怕看到自己寫的東西貼在那裡,那種感覺讓我很不舒服,總覺得哪裡不對勁,說不上
來。要是印成白紙黑字,那本刊物,我大概連打開第一頁也不敢;就算打開,也只敢遠觀, 不敢近看內容。

奉夫人指示,為拯救天下蒼生以及增加收入,復出投稿;夫人交待,千萬不可如此龜毛,人 要有現實感。

可是,在現實感底下,似乎反倒像在做夢,一切顯得如此荒謬而不對勁。嗚呼哀哉,這該怎
麼說呢?說不上來。只能說,各位朋友如果還有點同情心,如果你真的相信我講的話,請不 要保存我至今寫的一切東西。

至於已經張貼的,若干年後也應全數刪除。即便是巴勒網,以後我也會拿掉我寫的那些東西
,除非是一種純粹轉述或翻譯的文字,才需要留下;其它都不該保存。

至於舊雨新知之所謂失去味道,那是因為報紙本來就是一個不能有味道的地方,不許暢所欲
言,就跟寫論文一樣,有一定的格式和性質要求,而且還得考慮讀者的理解程度和背景,總
不能以為大家都跟你看到同樣的世界、知道同樣的人事物。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修改。為了不讓報社為難,為了增加錄取率和收視率,別人要怎麼改我都
同意。雖然同意,但其實報紙刊出之後我幾乎從來不敢看,怕看了之後會心臟病發。

比方說有一次不小心看到聯合報,甚至在我的文章裏加進一段話。那些話根本不是我講的,
憑空冒出來一段。那段話是說:攻擊地標違反日內瓦公約。這話是錯的,攻擊地標怎麼會有
問題?若有人把什麼自由女神炸掉,勢將普天同慶,哪來違反什麼人道罪行?

文字就像一種植物,它得長在一個適當的環境和土壤,不能亂長,就好像情書不該貼在佈告 欄或投稿給民意論壇一樣,太愴俗。

文字像音樂,稍微更動一個音符節拍,整支曲子就會走調而不堪入耳。許多人不在乎這些,
但我很在乎,我寧可讓整個曲子做廢報銷,也不想聽到一個地方走音,因為差之毫釐,失之 千里。

二十年前剛上大學,就準備要出書,但出到現在,還是一本也出不來。我對自己能寫出什麼
值得出版或保存的東西,已經近乎絕望,但我寧可因此一無所有,也不希望保存下來一些連 我自己都不喜歡或甚至不敢看的東西。

為了賺錢,我真是犧牲太大,很痛苦。以後這樣的文字流傳給後代,讓人以為陳真就是這副 德性,我真的會死不瞑目。

寫了這麼多東西,唯一滿意的就是剛唸碩士時寫的那三篇英文作業。雖然淺顯,但那大概是
我至今寫過、唯一不會讓我感到難堪的東西。可是,一個人如果會喜歡這樣一些東西,他肯
定會很孤單,因為他將找不到什麼同伴,別人大概連看也不會想看。

有幾個人會真的對一只茶杯的意義從哪來感到一種不可思議和痛苦?有幾個人會真的對自己
雙手的存在感到痛不欲生的困惑?雖然哲學家比蟑螂還多,但是,所有這一切都沒辦法找到
知音。你只能講一些粗糙得不能再粗糙的無聊想法,如果你不希望被人當成怪物、如果你還 想和人溝通的話。

總歸一句就是,不要保存我寫的東西。因為它們都不是原貌,它們都是未完成品,它們往往
沒有以一種正確的方式出現;它們甚至成為一種難聽死的噪音,就像音符擺錯位置那樣;它
們也不是我真正想講的東西,它們大多只是一種像頭髮、像指甲屑、像牙縫裏的食物殘渣那 樣的東西,不值得保存。

不認識的人,我無法勸說,但拜託各位舊雨新知,不要保存,不要流傳,更不要留下這些讓 我死後會死不瞑目的所謂「文章」。

要保存,我自己會託人幫我保存;我會保存下來,希望將來能修改或湊合成一種足以稱得上 「已經完成」的東西。

小事一樁,對我卻事關死後是否瞑目,所以藉此再次廣播一下;請在此留言板偷窺的各位大 爺大嫂體諒、配合。

陳真 2004. 9.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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