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東珍網站,如果是書呆子或老頭子,建議帶一支放大鏡,要不然怕看不見那麼小的字。我
想,對一個團體來講,錢永遠次要。更重要的是一種態度和理解吧,我想。
態度是自己的,理解是別人的。多點理解,就少點誤解。少點誤解,就少點無奈的感覺。
台灣常自鳴得意比 “共匪” 進步。但所謂進步,其實只是五十步笑百步。
曾和一些同學成立過一個兒童人權團體,除了要求開辦兒童免費醫療保險及提高兒福預算之
外,旨在提倡一個像廢話一般的觀念,那就是:兒童也是人。
兒童不是物品,不是某人的財產,更不是一種可以「先跟他要錢、再幫他治病」的東西。十
多年前,台灣整天喊說創造了什麼經濟奇蹟,但每年卻有五千名兒童因為沒有錢治療那許許 多多的先天性疾病,因而放棄治療而死掉。
當時升大五,開始到醫院見習,見習到小兒科時,有個我負責照顧的小病人,明明可以治療
,但有一天早上到醫院「上班」時,這個小病人卻在昨晚已辦理出院。我很訝異,跑去調病 歷,病歷上寫個 AAD (Against Advice Discharge),也就是「不聽勸告,自行退院」。
我問護士,為什麼這小傢伙不聽勸告?退院不就死路一條?護士說,那是為了保護醫院的一
種作法,把法律責任推給病人。當然不是他真的不聽勸告想退院,而是因為家長沒錢治療了 。不出院,你幫他付錢嗎?
就因為這樣,台灣一年大約有五千個小孩死於放棄醫療。
小朋友常有各種先天疾病,特別是腎臟病或心臟病或血癌等。這些治療,費用頗高,每個家
長都會說要傾家蕩產救小孩。據我所知,他們也的確都傾了家蕩了產。但傾家蕩產之後,醫 療費還是不夠,最後還是得放棄。
當時有個老師跟我講了一個例子。高醫旁邊有個三民公園,他說,他有個小病人的家長,最
後也是花光了所有積蓄,不得不給小孩辦出院。小傢伙拔了管子出院後,家長抱著他,去三
民公園走了一圈。不久之後,回來跟他要求開一張死亡證書。
在當時,不要說兒童人權犯政治大忌,就算 “人權”
兩個字也根本不許講;「正常人」也絕不會講什麼人權。你若講了,周圍幾乎所有人會覺得
你「很怪異」,或說你「思想有問題」、「人格或心理不正常」、「反政府」等等,同事會
覺得你講這些什麼人權的,只是在「污染」純潔的醫療環境。
現在看這些「歷史」,也許覺得很荒謬,就好像我們看河南地方政府打壓東珍一樣荒謬,但
這些所謂「歷史」,在台灣也不過是十一、二年之前的事而已。沒有什麼好跟對岸炫耀的。
當時有好長一段時間,幾乎每隔三、五天,半夜都會有人打電話來「問候」,相當有恆心,
歷時數月,走到哪,跟到哪。問候內容不外就是「打斷你的腿」之類。我甚至還曾用電話答
錄機,錄下這些千篇一律的內容。
問候的人,並不神祕,他們根本不在乎你知道他的來歷。其中有些我甚至認得他們的聲音,
因為打過交道。除了一些是調查局或警備總部的人之外,我認得出聲音的,有兩位是高雄市
警察局的警察。現在雖然改朝換代,但聰明的人總是不倒翁,恐怕現在都當高階警官了,繼 續「效忠」大有為政府。
不管是警察或特務,當年,長官教他們幹這事,就像輪夜班的一種例行任務那樣,不時半夜
打電話來,劈頭就是三字經五字經或「打死你」、「走路給我小心一點」等等。
有一回,也是半夜,一陣威脅怒罵之後說:「陳真,有種你下來,我們現在在樓下等你。」 我就說好,我馬上下去。
那時是春天,夜裏卻有點寒意。平常吵鬧不堪的小巷道,此時卻漆黑一片,空無一人。我站
在門口發呆,也許是夜太靜了吧,心裏突然感到一種彷彿無可救藥的孤單和不祥預感。那個
說要砍斷我的腳筋的人,始終沒有出現,而那悲傷的故事卻似乎才剛要揭開序幕。
陳真 2004. 9. 1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