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8日 星期六

李敖: 馬英九清廉個屁

洪世育 | 2014.11.10 21:51 |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AF1KMeeYWs
李敖在節目上公布馬英九領導國民黨貪汙,圖利自己的證據,不知道版主如何看待這些事,我覺得巴勒網要到達客觀可能還有一段路要走。

陳真 | 2014.11.11 00:16 | #
羅素非常看重智能,在他看來,蠢蛋簡直不值得活,更不用說跟蠢蛋討論事情。他曾經很遺憾地說,翻遍聖經,竟然找不到一個字讚許人類的智能。
這個觀察是對的,畢竟在那些真正重要的事情上,智能這東西不但意義不大,甚且有害。
梵谷說,"如果我可以有所選擇,我不會選擇瘋狂。" 我亦常想,如果我可以有所選擇,我寧可清除腦子裏這一堆知識,寧可像個正常人那樣正常地思索;沒有疑問,沒有困惑,不會困惑一為何等於一,不會困惑為何明天比昨天晚到,不會困惑為何我知道眼前是一個茶杯,為何我知道這是我的手。我寧可跟大多數正常人一樣,簡單愚蠢地言行舉止卻依然顧盼自雄而不覺羞赧。
基本上,我跟羅素不一樣,我並不排斥蠢蛋;笨並不是什麼可恥的事,畢竟我也不相信除了極少數像愛因斯坦那樣的天才之外,還會有誰能有多聰明。
人的智能高下之分,其實大多時候就猶如從五樓看二樓那樣,也許五比二高一些,但無甚意義。當你站在高山上,五樓二樓根本沒有差別。
高中畢業紀念冊上,每個畢業生都得留下一句話,我寫下的一句話是:"世上沒有天才,只有大白癡和小白癡之分"。
我雖不討厭蠢蛋,但極為厭惡蠢蛋卻擺出高姿態。跟這樣一種蠢蛋溝通,真是會要我的命;身為忍教教主,忍功爐火純青,但還是很難忍受去教導這樣一種類型的蠢蛋。
同時,我也很難想像,世界上真的會有人蠢到這種地步嗎?說穿了,還是顏色作祟。除非顏色完全矇蔽了一個人的良知和智商,否則不可能會有人蠢成這樣。
這位署名洪世育提供的影片我看了,整個影片中,哪一點提到所謂 "馬英九領導國民黨貪汙,圖利自己的證據"? 這不是睜眼說瞎話嗎?
李敖講話自有其邏輯,你若看懂上下文,便知其所指;他表達的是一種修辭,一種個人好惡,一種文學筆法而非法律用詞。這跟法律意義上所謂 "馬英九領導國民黨貪汙,圖利自己的證據" 扯得上什麼關聯?
如果這樣也能扯,那麼,全世界大概除了一歲以下新生兒是乾淨的之外,天底下沒有乾淨的人了。而且,一扯五十年,五十年前的國民黨干馬英九什麼事?
李敖很多這類修辭,對其不敬者或他看不順眼的人,一概口誅筆伐,被罵得像個無情無義的齷齪人渣兼國民黨走狗文人的不就是柏楊嗎?可是,柏楊是那樣的人嗎?柏楊是給國民黨做狗的那種人嗎?
李敖舉證歷歷,但是,那樣一些所謂 "證據",與其說是法律的、道德的,不如說是文學的,如果那樣一種證據能夠藉以得出那樣的結論,那麼,我同樣可以用這樣一種筆法,這樣一種證據,來指控全世界所有人,包括李敖。
當他認為某人順眼或跟他有交情時,他便完全不看重哪怕是巨貪也無所謂,例如宋楚瑜。這時候,整個道德標準又完全不一樣了。
任何人都可以有這樣一種文學自由,但它畢竟是文學語言,而非社會,亦非道德,更非法律。
例如李敖說,"林義雄不是人格者,是人格分裂者",是 "蠢人妄想做聖人",但同樣一個林義雄,在若干年前的某一本黨外雜誌上,李敖可是把林義雄捧成聖人一般的。那本雜誌,距今大約三十年,我剛好也在那一期的同一本雜誌上寫了一封公開信給林義雄,表達我對他正直人格的尊敬。
一個人的人格不太會變,即便對方做出一些與你想法不同的事,都不會影響我們對於一個人的人格評價。但李敖不是這樣看人看事。他大可抬舉所謂宋主席(宋楚瑜),徹底貶低林義雄,他可以有他的文學自由,但那畢竟是文學的,而非社會的、道德的,更非法律的。
古時候的國民黨,無惡不作,留下多少爛攤子,全台灣大概也只有像馬英九、陳定南這樣近乎異常奉公守法的潔癖人士,才有可能儘可能地收拾爛攤子。收拾得好或不好是另一回事,但那與貪污扯不上半點關係。
我也自信一介不取,乾淨到病態般的徹底,但今天假設有人請我當台大醫院院長,我也沒法保證我能收拾台大醫院百年以來的各種藏污納垢或弊端以及各種約定俗成的不良文化,例如醫藥之間的利益輸送。
你很輕易就能舉出我當台大院長底下的一些弊端或不良風氣,你也可以依此對我提出指控,但這樣一些指控,卻是文學語言,而非社會的、道德的,更非法律的。
但如果有人故意進一步說我 "領導臺大醫院貪污,圖利自己",那麼,這樣一種故意在文字上栽贓的指控,便是極度卑劣齷齪。做出這樣一種指控者就是人渣,而這樣一種人渣,幾乎一面倒全是綠色。
古時候的國民黨之貪污指數若是100,現在的國民黨的貪污指數約莫60,但我身為建黨黨員的民進黨可完全不是這樣喔。剛建黨第一年的民進黨,貪污指數約莫 20,逐年以等比級數遞增。這十幾年來的民進黨,基本上就是個貪污黨,貪污指數破表,100的後面得加上好幾個0。
一個人,不可能道德崇高到連0.0000001的不乾淨都無法忍受,卻能忍受100後面要加一堆0的骯髒貪污。在道德事務上裝模作樣是可恥的。
不少人這樣說:以前國民黨的貪污是拿湯匙吃,但民進黨的貪污卻是開來一台怪手,整個挖著吃,吃相非常難看,真的是所謂賣國,大量賤賣國有土地給財團,其它還有各種手法,若要講,恐怕得寫成好幾本書。
二十幾年前,當我還是民進黨員時,因為我寫東西快,有些立委及官員希望我在某些動筆動腦的方面能幫忙;選舉時,更是搶手,因為我寫的文宣,效果通常還不錯。
那時的民進黨還算非常乾淨,但我已經清清楚楚見到、聽到無數駭人聽聞的撈錢攬權及包庇方式。我之所以不敢指名道姓明講一切細節,不是因為膽子小,而是因為我沒有直接物證,但你每天生活在那圈子中,豈有可能不知道這些人如何作為。
比方說,有個比部長級還高出一級的民進黨人,五根手指頭就能馬上點到名的一個至今仍活躍、非常勇猛愛台灣、"形象清新" 的政客明星 (我跟他有非常非常深的個人淵源,並非道聽途說),選舉前買票不用說,選上之後還賣官;我給你官位做,你給我多少錢,論官位大小計價;我給你什麼案子,你就給我多少錢。
我很不願意再去得罪綠色生物,因為如我一直所說,不值得。這個島,這群人,這樣一種人民,這樣一種政治與社會文化,不值得你為它做任何犧牲。
往後再有這類低能無聊的政治留言,我會盡量刪除,因為我們實在沒有任何意願和時間反覆不斷去理會或應付這樣一些鳥人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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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 2014.11.11 01:52 | #
民進黨抹黑造謠說頂新集團給了馬英九十億。邱毅說,這種鬼話,就算砍了他的頭,他也不會信。我也是。馬英九如果會貪污,他現在說不定反而會受到台灣人的愛戴;馬英九如果會貪污,明天的太陽恐怕會從南邊出來。
陳定南和林義雄都是。你不一定要認同他們的想法,但你沒法否認他們人格的正直清廉。但你看李敖是怎麼罵陳定南的。連晚入黨都能說成一種所謂 "欺世盜名" 的"投機小人" 的 "證據"。
如果這說得通,那麼,李敖支持的那個姓蔡的女性混蛋政客,又豈是投機一詞可以形容其萬一。她原本是替國民黨服務、當國民黨的官的,現在卻一副民主鬥士貌。
李敖有他的歷史貢獻,但這不足以合理化他的一切言行。李敖的所謂 "論證" 有這樣一種模式就是,找到一件小事的一些往往見仁見智的小細節,冠給許多修辭,弄成一頂大帽子,然後就可以套到任何一個人頭上。
陳真2014.1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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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南的爛謊話
李敖
陳定南的爛謊話,不但是謊話,而且是很爛的謊話。
陳定南的問題是台灣最荒謬的兩個現象,1個大荒謬,1個小荒謬。
大荒謬是說,居然選出陳水扁這種貨色做台灣地區的總統,第二個小荒謬,居然選出陳定南這種貨色的人做法務部長,而且還被評定為政績表現最好的部長,而且還有所謂「陳青天」這種美名。
陳定南這長相,你們看看這副德性,尖嘴猴腮一臉小人相、刻薄相,為什麼呢?他是個投機份子,在民進黨成立時,他還不是民進黨黨員,他是很晚很晚很晚、很後很後很後,才加入民進黨的團隊,才因緣際會爬起來,可證明了他是個小人,是個刻薄的小人,並且是個酷吏,並且滿嘴謊話,謊話還不準確,就把最新的謊話給大家看。
「陳定南批部份媒體干擾司法」,大家注意,為什麼呢?「不滿全程轉播羅福助記者會,認為公開討論會妨害辦案」、「陳定南指出,對於偵查中的案件不得公開討論,過去我國法律曾有明文規定,而目前世界先進國家也都有新聞道德、媒體自身規範,就是要避免干擾司法辦案。」
請問這是什麼話?檢察官、法官是不受任何影響,獨立偵查、審判的,新聞媒體講個幾句,你法官就怕啦!那算什麼法官呢?同樣的,我們可以看「陳定南指出,對於偵查中的案件不得公開討論,過去我國法律曾有明文規定。」這什麼法律呀?這法律被人廢止了嘛!什麼法律,出版法呀!出版法說,審判中的案件不可以公開討論,不可以公開評論,還不是討論。陳定南引用法條還引用錯誤。
好了,出版法被廢止了,廢止的法律你現在談跟放屁一樣,就放屁嘛!你說過去曾有這個法律,說偵查中的案子,事實上是審判中的案子不得評論。現在我們評論不犯法吧,因為法令被廢止了,你講這個話幹什麼呢?
同樣的我們可以看到,陳定南由法務部出面,立委馮滬祥緊急新聞稿,他在國是論壇中談到的「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這個條例裡面,法務部說,他們說他們反對這個修正案。
請大家看看,我李敖拿出來的他們的會議紀錄,很詳細一頁一頁的會議紀錄,詳細的部分大家不要在這邊囉唆了。請大家看,最後「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草案,有立法委員簽名,這裡面還有醜八怪林重謨。我們看協商結論,參與協商的立法委員。請大家注意,行政單位的出席代表,這單位有經濟部、法務部、警政署,法務部派出參事,叫陳明堂吧。
 
他出來參加會議,會議紀錄裡面並沒有你法務部反對的紀錄,證明你沒有反對嘛!甚至你們提案的部分,還接受人家同意。
我們看馮滬祥這段話,當法務部人員建議用法律名詞,「賭博嫌疑」取代「賭博行為」,可見雙方共識都要防止賭博,法務部也同意如此條文。我們看得很清清楚楚,法務部並沒有反對,法務部代表還參加討論,討論意見還被立委接受。
今天你陳定南在報紙說,這個協商會議討論「電玩法」條文修正案我們法務部反對,沒有反對紀錄嘛!證明什麼?證明你陳定南說了謊話,很容易被我們拆穿的謊話、爛謊話,立刻被我們拆穿,所以陳定南是很可惡的一個人,今天居然能夠欺世盜名,大家以為他是青天,在我李敖看起來,他絕非青天,青個屁天。
《勁晚報新聞 20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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